男子肚子疼被誤診為胃癌 法院判了 醫院賠償22萬。武漢市青山區的吳先生因誤診經歷了一場無妄之災。他最初因為腹痛被送往醫院,初步檢查顯示為胃潰瘍。為了進一步確診,醫生安排了組織活檢。然而,吳先生的妻子是另一家醫院的護士,她拿著胃鏡檢查結果請一位胃腸科教授查看,教授懷疑是胃癌。

為了不讓吳先生擔心,家人以“大醫院醫療條件更好”為由勸說他轉院治療。盡管最初的組織活檢結果顯示未見癌細胞,但主治醫生仍堅持認為是胃癌,并建議切除四分之三的胃。手術進行了四個小時后,護士告知家屬,由于懷疑胃癌,手術方案改為全胃切除。七天后,化驗結果顯示切掉的整個胃和15枚淋巴均未發現癌細胞。

術后三個月,吳先生頻繁出現腹脹、腹瀉等癥狀,身體嚴重不適。家人最終將真相告知他,吳先生得知自己并未患癌癥卻遭受全胃切除,感到非常崩潰。他認為這是醫療事故,但涉事醫院并不認同,雙方協商無果。

律師指出,從資料上看,誤診情況明顯。即使對初次活檢結果存疑,也應重新進行病理活檢確認胃癌指征后再行手術。此外,手術過程中從部分切除變為全部切除,未經患者及家屬同意。律師建議通過知情權訴訟先行立案,再進行醫療過錯損害賠償訴訟。最終,法院判決醫院賠償吳先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營養費、護理費等共計201,083元,另加20,000元精神損害賠償金。男子肚子疼被誤診為胃癌 法院判了 醫院賠償22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