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穿“小警察”服騎電動車 假警服引關注。近日,有網友發布視頻顯示,陜西咸陽一名男子身穿印有“小警察”字樣的衣服,騎著掛“陜D”車牌的電動自行車,在騎行至咸陽市公安局門前時播放警笛聲。
9月2日上午,咸陽交警表示已注意到該情況。男子騎行的路線位于咸陽市玉泉路,目前案件已移交給秦都大隊處理。警方正根據車輛號牌和行駛軌跡尋找車主,并將依法進行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條規定,只有特定車輛如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程救險車可以噴涂標志圖案并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使用類似標志或設備。另外,《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定》指出,穿著與人民警察制服相似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或標志者,將被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并可能面臨警告或最高一千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