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子蘇氏蒂娜為騙取保險金殺害親生兒子,被峴港市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案件的迅速偵破得益于孩子姑姑的警覺舉報和關鍵證據提供。

案發次日,孩子的姑姑向公安機關遞交舉報信,指出侄子的死存在諸多異常跡象,啟動了對這起“意外溺亡”的刑事懷疑程序。姑姑查看家中監控錄像后發現,被告在事發前刻意調整了攝像頭朝向,這一行為成為警方鎖定被告的關鍵突破口。此外,姑姑透露被告的另一名孩子于2021年也以“頭朝下栽進水桶”的方式死于家中衛生間,并且被告事后成功獲得了超過20億越南盾的保險賠償。兩起事件的相似性促使警方將案件并案調查。
警方根據舉報線索深入勘查,發現衛生間水桶高僅63厘米、桶口直徑56厘米,而死者當時身高124厘米、體重23公斤,從人體物理條件判斷,被害人不可能自行造成溺水窒息。尸檢結果還顯示其身上有多處傷痕,進一步證實系外力作用所致。調查認定被告先將監控攝像頭轉向墻壁,隨后在衛生間實施殺害,再偽造溺水現場、更換衣物、吹干頭發,最后回房假裝睡覺,直到當晚約22時06分另一女兒回家才“發現”死者。
被告此前已為4個孩子購買了7份保險,年保費超1億越南盾,受益人均為自己。事發后她向兩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超41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105.8萬元),這些錢已被她用于個人揮霍。
親屬的堅持舉報使警方以刑事案件角度重新審視這起案件。峴港市人民檢察院要求公安機關將2021年另一起孩子死亡案件分離出來繼續調查,防止遺漏罪行。被告在庭審中始終否認犯罪行為,聲稱“太久遠記不清了”,但法院明確指出案件卷宗、證據材料及庭審辯論結果足以認定被告殺害孩子并實施欺詐侵占保險金的事實。這些關鍵證據正是由親屬舉報推動收集完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