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的產婦趙秀玲在山東淄博市周村區婦幼保健院進行剖宮產手術時,突發呼吸心跳驟停。經過搶救后,她被轉至山東省立醫院繼續治療,但最終不幸離世。事件發生后,淄博市醫學會、山東省醫學會和中華醫學會先后進行了三次鑒定,結論從“不屬于醫療事故”到“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輕微責任”,再到“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主要責任”。

趙秀玲的丈夫韓琦表示,今年3月底,周村區衛生健康局對三名涉事醫生進行了行政處罰,分別停職7個月到9個月不等。韓琦計劃近期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趙秀玲孕期在周村區婦幼保健院定期產檢,妊娠風險被動態評估為“橙色”,納入高危專案管理。2024年3月28日,因血壓升高入院,被診斷為先兆子癇、妊娠期糖尿病,治療三天后出院。同年4月26日,她再次入院,被診斷為重度子癇前期、妊娠合并子宮肌瘤、妊娠期糖尿病等多項病癥。次日,在麻醉后3分鐘,趙秀玲突發紫紺、憋喘、抽搐,口鼻溢出白色泡沫液體,隨即呼吸心跳驟停。醫院立即進行心肺復蘇并實施剖宮產手術,同時進行了子宮肌瘤剝除手術。術后,患者病情依然危重,依靠呼吸機維持生命體征,并于當天轉運至山東省立醫院重癥監護室繼續救治。歷經52天治療后,趙秀玲因多臟器功能衰竭搶救無效死亡。
山東東岳司法鑒定中心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死者符合呼吸心跳驟停復蘇后致缺血缺氧性腦病并深昏迷、重癥肺炎、重度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并發腦出血、酸堿平衡、電解質代謝紊亂,最終導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