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不斷加大,但仍有個別經營者試圖通過模仿知名品牌來獲取利益。廣西南寧知識產權法庭最近判決了一起商標侵權案,一家高仿“李鬼”奶茶店被判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35萬元。

原告是北京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擁有“霸王茶姬”、“茶姬”、“伯牙絕弦”以及相關圖案的注冊商標權。該品牌在全球范圍內有數千家門店,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伯牙絕弦”是其明星產品之一。

自2025年8月起,在廣西來賓市,這家高仿店鋪開在了原告品牌店附近僅20米處。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南寧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于代亮表示,兩個標識都采用了女性頭像、橙色底色和四個字的名字,并且都有“茶姬”字樣,這使得普通消費者很難區分二者。

不僅店招高度相似,店內裝潢、員工服裝及用具也幾乎一致。此外,這家公司還在實體店和線上銷售名為“伯牙絕弦”的茶飲,與原告注冊商標完全相同。這種行為引起了消費者的不滿,有人在網上留言質疑這種明顯的模仿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