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拖欠3700萬致市政工程停工 專項債券資金被挪用。8月5日,西安張先生反映他們承接的一項市政工程因西咸文旅集團拖欠工程款而停工兩年。張先生提供的資料顯示,由于西咸文旅拖欠進度款3700余萬元,導致項目停工并在上下游產生連鎖反應。無奈之下,張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西咸新區人民法院審理后判決西咸文旅限期支付3967萬余元及相應利息。

張先生還提到,拖欠工程款的原因是西咸文旅將項目的1.24億元專項資金挪用。對此,西咸新區財政金融局進行了調查。調查顯示,西咸文旅集團并未挪用涉事項目的財政專項資金,而是挪用了專項債券資金。相關部門已對西咸文旅集團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人給予責令檢查、批評教育和談話提醒。

財政專項資金與專項債券資金雖然都是專項資金,但用途和監管有所不同。財政專項資金由財政部門安排并嚴格監督使用,而專項債券資金則是為工程項目專門發行債券獲得的資金,專款專用要求更高。因此,西咸文旅集團挪用數額巨大的專項債券資金,應當受到嚴厲問責。

盡管西咸文旅集團的相關人員受到了批評教育和談話提醒,但從實際情況來看,處理似乎并不到位。需要進一步追問的是,這個工程項目是否必須建設,還是為了爭取專項債券資金而包裝起來的項目。如果這項工程不具備發放專項債券的條件,那么西咸文旅集團可能沒有膽量挪用專項債券資金。此外,西咸文旅集團作為西咸集團的二級企業,是否有挪用大額專項債券資金的權限,也需要調查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