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正值新疆旅游旺季,來自重慶的王先生一行本想在伊犁河畔享受美好的假期,卻因一筆“車上過夜費”鬧得心情全無。兩名同行的女士,因酒店僅剩一間大床房而無法入住,被迫在車內蜷縮了兩晚,離店時竟被索要150元“住宿費”。

近日,接到王先生投訴后進行了核實。通過電話采訪了解到,當地監管部門也認為這筆收費不合理。目前,涉事酒店已承認系管理失誤,已主動退款并作出賠償。
7月27日晚11點10分,歷經長途跋涉,王先生與兩位女同伴終于抵達了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的伊美臻選酒店。此時夜色已深,他們只想盡快安頓下來。當時接待的酒店服務員告訴他們,店內房源緊張,僅剩下一間大床房,房價為300元。顯然,王先生與兩位女士無法共住一室。考慮到時間已晚,王先生決定先為自己辦理入住手續,剩下的同伴則另尋他法。
辦理完入住后,一行人就近找地方吃飯。等他們填飽肚子,已是凌晨1點。此時,周邊的酒店、民宿已全部爆滿。為了不耽誤行程,隨行的兩位女士決定在自己的車里湊合一晚。“當時想的就是先將就一晚上,第二天一早再做打算。”王先生無奈地說。
7月28日早上,酒店一位管理人員將王先生一行10人介紹到了自家親戚經營的酒店入住。然而房間還是不夠,還是要多出一人沒有房間住。無奈之下,其中一名女士便主動提出繼續在車里過夜。
7月29日,行程結束,王先生一行前往酒店前臺辦理離店手續。結算房費時,一張令人瞠目結舌的賬單擺在了他的面前:除了原本的房費,酒店竟要額外收取“車上過夜費”,每人50元。按照酒店的說法,7月27日晚車上有2人,7月28日晚車上有1人,合計收取150元。“我當時都蒙了。”王先生說,“車是我們的,油是我們的,停車費我們也交了,怎么睡自己車里還要收錢?”更讓王先生氣憤的是,當他要求酒店開具正規發票時,遭到了拒絕。面對這種不合理的收費和強硬的態度,王先生選擇了報警。在警方協調下,酒店才勉強同意開具發票,但在發票項目的開具上備注為“車上住宿費”。對此,王先生和同伴難以接受,便撥打了12315進行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