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人民政府近日發布了一份關于楊天譽拒服兵役處理決定的通報。楊天譽,中專學歷,戶籍地為南昌縣蓮塘街道。2026年上半年,他自愿報名應征入伍,并通過了體格檢查、政治考核、綜合評估和役前教育,于3月1日由南昌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然而,入伍后楊天譽態度消極,提交了《自愿放棄服役申請書》。盡管部隊多次進行思想幫帶,縣、街道兩級征兵工作人員也進行了政策教育,但他仍拒絕履行服役職責,最終在5月26日被部隊作除名處理。
為了嚴肅法紀并警示教育他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縣政府對楊天譽作出了以下處罰:將其納入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禁止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也不得招錄、聘用為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其義務兵優待,并處以39664元罰款,要求在15日內繳納;公安部門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并在其戶口簿“服兵役欄”上注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樣;教育部門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升(復)學手續;同時,通過主要媒體和政務網平臺向社會通報其拒服兵役行為及相應處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