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拖欠1130萬物業費物業不干了 物業撤場追討欠款!昨天看到一則新聞,北京大興區的一個老舊小區,物業費僅為每平方米六毛錢。該小區有1000多戶業主,即便全部收齊一年的物業費也不到一百萬元。然而,光是垃圾清運費一年就需要十幾萬元,再加上十幾個員工的工資幾十萬元,物業公司算賬后發現連年虧損,難以繼續經營,于是貼出公告宣布撤場。這已經是這個小區建成以來第三次更換物業公司了。
同一天,廣州白云區一個近4000戶的安置小區也出現了類似情況。該小區的物業費收繳率只有26%,欠費總額超過1130萬元,相當于四個業主中有三個在拒交。物業公司同樣扛不住,宣布將在9月中旬退出,并表示撤場后會通過訴訟追討欠款。
這種情況并非個案。中指研究院數據顯示,2026年上半年全國35個主要城市中,因為各種矛盾撤場的住宅小區物業有110個,其中主動撤場的占八成。一些知名物業公司如綠城、中海、融創等都撤出了不少項目。物業費收繳率一路下滑,全國百強物業從2021年的94%跌至2025年的87%,住宅小區更是只有82%左右。
業主不交物業費的理由多種多樣,包括服務太差、陽臺漏水沒人修、車輛被劃等。根據民法典第944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無需接受相關服務為由拒絕支付。交物業費是義務,不是滿意才交。
關于服務質量的問題,法院也有一些具體案例。例如,黃石一位王女士因陽臺管道常年滲水報修無果而拒交物業費,但法院查明滲水是樓上鄰居使用不當造成的,不屬于物業公司責任范圍,因此判決她全額補交物業費。河北興隆的一位業主因車輛被劃而拒交物業費,法院同樣不支持,認為這是侵權行為,與物業費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