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遞于2026年1月19日收到玉環(huán)市人民法院送達的訴訟材料,自然人奚春陽以股東資格確認糾紛為由對公司及實際控制人之一陳小英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登記在陳小英名下的公司4056.85萬股(持股比例2.65%)中的2028.42萬股歸其所有。同年8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區(qū)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原告奚春陽提出撤訴申請,法院認為其申請撤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準許奚春陽撤訴。

此次訴訟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也不會對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公開資料顯示,奚春陽是申通快遞實際控制人之一陳小英的前夫。陳小英是申通快遞的創(chuàng)始人之一,1993年與第一任丈夫聶騰飛等人在杭州創(chuàng)辦了神通綜合服務部,不久后成立了申通快遞前身上海盛彤實業(yè)有限公司。1998年,聶騰飛因車禍離世,陳小英和哥哥陳德軍接手申通快遞,并在2016年帶領申通快遞實現借殼上市。兄妹二人為申通快遞的共同實際控制人。
奚春陽早年曾是聶騰飛的專職司機兼助手,在聶騰飛去世后協(xié)助陳小英運營申通,曾任申通的副董事長兼總裁。奚春陽2012年與陳小英結婚,但同年離婚。根據此前公告,奚春陽認為,登記在陳小英名下的4056.85萬股申通股份是雙方離婚時約定分割的特定夫妻共同財產并經重組上市而轉化形成的財產之一。根據雙方離婚時對財產分割的約定,陳小英持有申通的一半股份應歸屬奚春陽。起訴時申通快遞股價為13元多,按此估算,奚春陽希望分得的股份市值約2.8億元。歷經7個多月后,奚春陽撤訴并獲法院準許,意味著這起訴訟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