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漢中市西鄉縣一起特殊的強奸案日前進入再審申請階段。2026年7月,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不公開審理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目前,被告方已向相關法院遞交再審申請,請求改判無罪。

王某某生于1958年,與被害人張娜(化名)系公媳關系。2019年,張娜與王某某之子王某按農村習俗舉辦婚禮,因未達法定婚齡未辦理結婚登記,隨后入住王某某家中共同生活。2022年,王某某曾主動到派出所報警,稱張娜被他人強奸,并配合警方帶張娜做過智力鑒定,當時已確認張娜存在智力障礙。二審中,辯護方以此質疑其“主觀惡性與認知邏輯”,但法院未據此否定其作案能力。

案件發生于2023年8月4日早晨。據公訴機關指控,張娜在樓頂曬衣服時被王某某叫到家中三樓臥室。張娜陳述稱,王某某赤膊要求發生關系,她明確表示“不想過去”,但被拉扯、威脅后強行發生關系。當日上午,張娜返回娘家,隨父親張某某到西鄉縣公安局報案。漢中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從張娜當日所穿內褲上檢出張娜與王某某的DNA混合基因型,案發當天王某某在家中被抓獲。王某某在供述中亦提及此前另有過類似情況。





